宗教观 辨喜强调宗教是生活所必需的,宗教追求是人类最高级、最美好的追求,也是人类心灵所能进行的最伟大、最健康的实践。这种追求和实践推动人超越尘世的灾难和罪恶,领受无比的清净和欢乐。因此,宗教是净化人类心灵的最伟大的原动力。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宗教都是决定人类命运的最强大的力量。 对宗教起源问题,一向有两种比较典型的观点,即主张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的所谓" 祖灵崇拜" 和主张宗教起因于人对自然力量的敬畏的" 自然崇拜"。辨喜认为这两种观点的背后都蕴涵一种他称之为" 试图超越感官局限性的努力" 的共同因素。亦即,在他看来,宗教起源于人们试图超越感官局限性的努力;一旦人开始超越其感官存在,宗教就产生了。他还认为,宗教意识是普遍存在的,即使在无神论者身上也不例外;宗教意识包含知、情、意三方面因素,宗教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就取决于这三种因素中何者占优势。 辨喜进一步指出,宗教不仅要超越感官的局限性,而且要超越理性的局限性;这使得宗教永远具有独特的超自然的内容,如人格化的神,非人格的原则,绝对的实在,超自然的法则,命运等等:" 在所有组织得很完善的宗教中,它们都采取一套最纯粹的抽象形式:或者是一种抽象存在的形式,如' 无所不在的存在' ,称之为神的' 抽象人格' 以及' 道德法则' ;或者是一种在万物背后的' 抽象本质' 的形式。又说:" 所有这些不同宗教的一个最突出的事实是,它们都有一种虚构的抽象物。这种抽象物不是以一种人格或非人格存在的形式,就是以一种法则,一种精灵或一种本质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还认为,每一种宗教都有哲学、神话和仪式三方面的内容。哲学旨在阐明本教的基本原则、目的以及达到目的的手段,神话是将哲学观念具体化、通俗化和生动化的媒介,仪式则起着制约教徒和把教徒组织起来的双重作用。各种宗教之间所以会发生冲突,原因就在于彼此的哲学、神话和仪式的差异。 辨喜强调,必须把宗教与其制度区别开来,把宗教的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区别开来;宗教的本质不能到外在方面去寻找,而只能通过内在方面去揭示。他认为,真正的宗教或宗教的真正本质乃是" 普遍的爱"。由此出发,他猛烈抨击了存在于印度教中诸如种姓分立、封建压迫、歧视妇女等违反宗教本质的现象,号召进行宗教改革,倡导向一切人敞开大门、能最终消除各教派间矛盾、能激发人的自信、自尊和战胜苦难之力量、能鼓励人为同胞服务的真正的普遍宗教。只有在" 普遍的爱" 的思想为人们广泛接受之时," 宗教才能成为真正的和有生命力的。它将渗入我们的本性,寓于我们的一切活动之中,渗透于我们社会的每一个毛孔,将成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无限巨大的慈善力量。" 辨喜认为,普遍宗教其实早已存在,只是人们没有注意而已。在他看来,每一种宗教虽然都有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哲学、神话和仪式,但这种差异或矛盾只是表示:它们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以各自不同的方法和各自不同的理解方式领悟和发展了广博得理智根本无法思议的同一宗教真理的某一个方面。因此,不同的宗教实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还是互补的。 辨喜充分肯定不同宗教思想之间矛盾冲突的积极意义,认为只有思想的差异和决突才能唤醒思想。因此,他主张普遍宗教的原则应该是宽宏大度,虚怀若谷,在如何达到宗教目标问题上给人以充分的自由。他说:" 我们不反对什么,既不反对有神论,又不反对泛神论、一神论、多神论、不可知论,也不反对无神论。作为一个信仰者的唯一条件是要塑造一种最宽广而强烈的品性……我们相信每一种存在都是神圣的,都是神"。不仅如此,普遍宗教还应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要求,能够为各种思想提供食粮。但" 要达到这种宗教,只有通过我们印度所说的瑜伽——相应。对于工作者来说,瑜伽就是个人与整个人类的相应;对于神秘主义者来说,瑜伽就是他自己的低级自我与最高自我的相应;对于仁爱者来说,瑜伽就是他自己与爱神的相应;对于哲学家来说,瑜伽就是万物相应。" 在他看来,真理就是" 神" ;而对于" 神" 来说,我们全都是同一的。普遍宗教的理想就是证悟" 神"。因此它不是听闻,不是空谈,更不是教条,而是存在与转化,是" 使整个灵魂都转化为它所信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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