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卜例: 午月癸卯日占后遇功名,得艮之观卦: 丶官鬼寅木 世 ×妻财子水 父母巳火 丶丶兄弟戌土 ○子孙申金 应 官鬼卯木 丶丶父母午火 丶丶兄弟辰土 断曰:“寅木官星持世被申金动而克之,今年七月必有凶非。”彼曰:“看因何事?”余曰:“一既一动克世,必有仇家。”又问:“碍于功名否?”余曰:“若非子水动爻去位必矣!幸有子水接续相生,降级离任而不免耳。”次日呼予入署,有幕客知易理而问曰:“卜书有云忌神与元神同动,官与世爻得两生也。今冬高升之兆,如何反说离任?”余曰:“子水破而化空,卜书有曰虽有如无,作元神而无用。予因不依古法而断,神兆机于动,动必有因,所以断之降级而已。命下之日若在冬至月者,始有此验。倘在他月,子水而未实破,还不可知。果于七月彼此揭参结成大非,冬至月事结降级调用。余彼时已往他省,复来呼唤至彼而又卜之。寅月丙辰日占得地泽临卦: 丶丶子孙酉金 应 丶丶妻财亥水 丶丶兄弟丑土 丶丶兄弟丑土 世 丶官鬼卯木 丶父母巳火 余曰:“闻得士民保留,恐蒙不允,必待子年仍以原品起用耳。”知易理幕客在坐而问曰:“九五亥水生官,如何不允?”予曰:“九五水生,金被巳克,将来子年亥水旺于子也。又合前卦五爻之子水值太岁而不破,起用无疑。”果于甲子年巳月仍以原品起用。连补两任,卯年而开督府。余劝辞荣,公曰:“何也?”予曰:“仍以前卦决之。向因申金克世,子水虽动临破化空,不能生世生官,所以成非构怨。及子月虽则实破,其尚轻。虽不至于削职,犹有降级之事。彼值子年乃实破之年也。值太岁当权是以起用。明年辰戌及,是子水入墓之年,太岁克去子水,申金乃值复克世,有克无生,较昔年之祸更重。不听。果于辰年三月陈。虽留万世芳名而得罪解往矣。以上之辨,日破者乃因破而动也,不动句以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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