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左右田金作氏来告曰:有一会社,咸云利益甚多,将谋入社,请占前途吉凶。筮得需之井。 爻辞曰:“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断曰:此卦内卦乾,乾纯阳属金,外卦坎,坎属水,有去高就下之性。且坎为险,谓彼设危险之计,募株主之金,将使入者皆陷之于险。然能察彼社之举动,审彼社之虚实,待其险陷既平,而后入之,是需之作用也。 《象传》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也。初爻之辞曰“需于郊”,郊者,郊外之地,幸去危险尚远,足下不被其所诱,不陷于奸策,持重不变,可谓能守其常也。至五月之后,该社必有祸难,斯投机者皆退,株券亦当下落,此时买株券而入社,其后此社运必当盛大。象如此,是宜暂待时机也。 后果如所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