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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尚书,戊子庚申庚寅癸未,运: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
汪俊,字抑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弋阳县(今江西省弋阳县)人,进士出身、明朝礼部尚书。汪伟之兄。
汪俊之父汪凤曾为贵州参政。弘治六年,汪俊会试第一(会元),授庶吉士,进翰林院编修。正德年间,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因不依附刘瑾、焦芳等人,被调任南京工部员外郎。刘瑾事败后,召还恢复原职,升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升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转吏部左侍郎。
当时朝廷讨论兴献王尊号,即所谓“大礼议”,其与尚书乔宇、毛澄等人力争反对。毛澄借病辞去,代替者罗钦顺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礼部尚书。当时献王已加帝号,礼部主事桂萼再次请求称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领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对,奏折被扣内廷不发,却特召请桂萼、张璁、席书等支持献王皇考的官员从南京回京师。汪俊再三劝阻,终不得世宗同意,于是被罢免离去。《明伦大典》书成后,被落职,卒于家。隆庆年间,赠少保,谥文庄。
汪俊(1468年8月20日—?),字抑之,号石潭先生,江西广信府弋阳县(今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旭光乡),祖籍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今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明朝中期官员。
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授庶吉士,进编修。正德年间,参与编修《明孝宗实录》,因不依附刘瑾、焦芳,调任南京工部员外郎。刘瑾、焦芳失势后,召复原官。累迁侍读学士,擢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转吏部左侍郎。“大礼议”发生后,升礼部尚书。因在大礼议中反对明世宗,于嘉靖三年(1524年)致仕归乡。《明伦大典》成书后,被剥夺官职。后于家中去世。
发布者: 岑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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