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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卿(1032年-1111年),字吉甫,南安水头人,生于晋江开建乡仁孝里西村(今属晋江安海镇),幼年随父亲居泉州相公巷。惠卿的父亲吕涛是景元年(1034年)的进士,历任漳浦、衡山县令,宜州通判,开封府司录,终光禄寺卿。吕涛性格刚直,有政声。惠卿幼承父风,办事干练有始终。 嘉二年(1057年),惠卿登进士第,被授真州推官。任朝满至京师,枢密使曾公亮荐为集贤殿校勘。当时王安石主持集贤院,两人经常研讨经义而成为至交。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当权,推行变法,极力举荐志同道合的惠卿。他对神宗说:“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之者,独惠卿而已。”当年,朝廷设置“三司条例司”,任命惠卿为考核审定条例的“检详文字”。事关变法,王安石皆与惠卿商量计议,所有建请、章奏都由惠卿起草。不久,惠卿升任太子中允,历任崇政殿说书、集贤殿校理、判司农寺等职。其成绩显著,颇得神宗赞赏。 司马光等人力排新法,变法举步维艰。熙宁二年十一月,惠卿利用进讲机会,引经据典当面驳倒司马光的“曹参不变萧何之法、得守成道”的反新法言论。翌年,时值大力推行新法,守旧派抓住河北推行青苗法时有强配现象,大加指责,使神宗对新法产生怀疑,发生动摇。王安石也因新法屡遭阻碍,称疾居家。惠卿担心王安石去职危及新法,乃义正辞严、据理廷辩韩琦任意夸大事实、歪曲诬蔑青苗法的奏章。他又派手下极力挽留王安石,发动支持变法的监司、郡守向朝廷陈说利害,终于让神宗决定继续推行新法,由王安石继续执政。 吕惠卿主持监务期间,积极建议学校挑选贡举,选通经术、谙政事的人主判太学,以有学行艺术者为教授。与此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学校。王安石接受他的意见,罢停制举,整顿学校,从中央至地方,学官、教授全改由经过中书或国子监选择之人充任。熙宁六年三月,朝廷设经义局,令王安石为提举,吕惠卿与王安石之子、太子中允王同修《三经新义》,《三经新义》对《书》、《诗》、《周礼》作出新解释。 熙宁七年四月,神宗任命惠卿为参知政事。惠卿坚持遵行新法,严惩攻击变法的郑侠等人,使新法守之益坚。守旧派讽刺韩绛为“传法沙门”,吕惠卿为“护法善神”。熙宁八年六月,《三经新义》编修完成,神宗特加王安石为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惠卿为给事中,王为龙图阁直学士。 第二年,惠卿以资政殿学士转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其时,延州常受西夏侵扰,而镇边帅臣都“养威恃重”,把汉兵和番兵分开,各自为军,每次战斗都以番兵为先锋,而留汉兵守城,等待有利时机出战争功。惠卿力排众议,整顿军务,把汉番兵合一,先补充兵员,再从中挑选精锐出战,同时订立规约,坚持在驻扎地就地选拔守将。 元丰八年,神宗薨,哲宗即位。守旧派主国政。此时,西夏屯兵于星湖,准备犯边,惠卿遣步骑2万袭击,斩首600级。守旧派乘机攻击惠卿挑起边衅。元元年(1086年),惠卿被贬为光禄卿,后又贬为建宁军节度副使。 绍圣三年十月,边疆告急,朝廷再次重用惠卿。惠卿至延州后,修米脂诸寨,坚壁清野,加强守备。夏人再次入侵,欲攻则城不可近,欲掠则一无所得,欲战则诸将按兵不动,欲南下则恐腹背受敌,围城二日,拔栅离去。惠卿加筑威戎、威羌二城以御边。 吕惠卿才思敏捷,学识精深。著作有《孝经传》、《道德经注》、《论语义》、《庄子义》、《吕吉甫文集》、《新史吏部式》、《吕吉甫奏议》、《县法》、《弓试》、《建安荣用记》等。 吕惠卿一生历事五朝,为官38任,韬略雄才。他坚行变法,本末如是,致遭守旧派的嫉恨和谩骂,身后被《宋史》作者列入奸臣行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吕惠卿是我国十一世纪杰出的政治变革家。□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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