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二十一年冬,男爵某氏来告曰:“余顷日欲从采矿之事业,其矿山为矿学士某所保证,其为有利无疑,虽然,子幸占其得失。筮得坤之复。
《爻辞》H:"初六:履霜,坚冰至。”
断曰:此卦纯阴而无一阳爻,是无统一事业者,是众人各谋私利之时也。且初爻为阴初凝,有小人贪而不知餍足之象。乾阳为金,此卦无阳爻,是不能获金也,虽有矿学十保证,木可遽信。阴卦属小人,小人趋利而不顾君父,况朋友乎?宜谢绝其谋。
某氏从之。后得所闻,矿学十某,与外国人交通,谎言其矿山金产之盛,造作骗局,诱伏多金,凡入其局者,皆大失利。因是谈矿业者,虽实有利益,往往人多不信,是阻人起业之心,绝人进取之气,皆此等小人始之害也。
某氏因此占,不人其局,不致失利,可谓幸矣。
高岛易断卦例坤之复占采矿事业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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