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二十五年,熊田某养子某,占家政得失,筮得蛊之大畜。
爻辞曰:“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断曰:此卦以长女嫁少男,有一家嗣续之象。在养父负债,非一朝-·夕之故,积弊之所由来久矣。初六者,蛊之初,其弊未深,处之不难。是子受父债,力当抵偿,故曰千蛊,有子,父无咎也。“下”者,谓负担其事而处之也;“厉无咎”者,谓虽危终无咎也。后果如此占。
高岛易断卦例蛊之大畜占家政得失
本站内容仅作中国传统命理文化、民俗与自我反思研究, 不构成医学、法律、投资或人生决定建议。请理性看待。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2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