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十七年十月,埼玉县秩父郡暴徒蜂起,势甚猖獗,将延侵各郡,予深忧之。偶一友人来,诸占结局如何,得坎之涣。
爻辞曰:“上六:系用徽绿,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断曰:爻象明示以教化之不从,治之以刑法也。拘以微,锢以从棘,是治罪之律也。当时国家效法西欧,改革旧政,其间梗之徒,窃苦新政不便,惑众蜂起,侵掠各郡,此皆无赖之民,刁不畏法,自陷于坎险而罔知顾忌也。国家不得已,执其巨魁,置之刑狱之间,不遽加以显戮,因之三岁,俾知悔也,三岁而不改,凶莫大焉。
其后政府处分,不外此占之意。
高岛易断卦例坎之涣占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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